網紅訓狗師潘宏因“小寶死亡案” 終審結果出爐了...
www.chinese.net.au 2026年9月27日 星期日近日,廣受關注的訓狗師潘宏“虐狗”糾紛事件迎來終審判決。濟南市中院判令:潘宏在其抖音賬號置頂發表對“小寶”主人的道歉,賠償各項費用11119元。
2024年11月,李女士飼養的薩摩耶“小寶”咬人,她將其送往潘宏的訓狗基地。潘宏多次發布訓狗視頻,“小寶”和其他幾只犬成為網紅犬。兩個月後,“小寶”在基地內被大型犬咬死,李女士與潘宏由此產生糾紛。潘宏陷入“虐狗”質疑風波,李女士則遭遇網暴。
李女士以潘宏引導網暴、侵害名譽權向法院起訴,潘宏則以“無法證明賬號是我的”“無法證明相關言論來自我”抗辯。
案件耗時近兩年,最終產生上述判決。
薩摩耶因咬人被送網紅訓犬基地遭大型犬咬死後主人遭嚴重網暴
2024年11月初,李女士飼養的薩摩耶犬“小寶”因為出現情緒異常、咬人情況,她連線網紅訓犬師潘宏求助。溝通之後,她與潘宏指定的人員簽訂委託訓犬合同,自行承擔運費將狗送往潘宏名下的訓犬基地。
委託合同載明:犬狗到地方以後,出現任何健康問題以及不論任何原因死亡和本人(潘宏)無關。
“小寶”到達基地後,潘宏將其作為視頻素材發布。當時,潘宏的主賬號粉絲量超過1500萬,“小寶”與另外的“艾特”“神舟”等幾條犬成了網紅犬。
2025年1月18日,“小寶”在訓犬基地死亡。次日,潘宏通知李女士後,發布視頻講述經過:“小寶”夜裡被一條羅威納犬咬傷後死亡,李女士同意基地幫她換一條狗,“在給她找狗的過程中,發生了‘艾特’這個事。她信息不回,電話不接,哐嚓來一個聲明,給我們聲明蒙了。”
潘宏所說的“艾特這個事”,指的是“小寶”死亡次日,網紅犬“艾特”在潘宏直播給它洗澡期間、不停掙扎後死亡。
此外,另一條網紅犬“神舟”也曾在基地死亡。
系列事件曾引發網友“暴力訓狗”“蹭流量”的質疑,多位網絡名人也曾為此發聲。潘宏曾一度清空賬號內的全部視頻。
李女士稱,潘宏在粉絲群發布語音講述“小寶”死亡經過時,再次出現“打電話不接,微信不回,發一篇文章,說小寶兒沒了,她不要狗了,要流量了,這個人太醜陋了”內容。
李女士稱,潘宏這些言論被傳播後,其粉絲通過私信、公開發帖等方式,對她持續謾罵、侮辱,嚴重影響她的生活。
2025年2月27日,李女士聘請律師,針對所遭受的網暴訴訟維權,要求潘宏在公開平台賠禮道歉,賠償精神損失費119元(事件發生日期),賠償律師費、差旅費共計11000元。
潘宏辯稱涉案賬號歸屬不明、涉案言論來源不明狗主人稱已收到賠款但未見道歉
今年2月,潘宏在一審答辯中表示,李女士僅通過抖音賬號截圖,無法證明“潘宏愛玩狗”賬號歸屬于潘宏;李女士沒有通過正規的平台通道或訴訟程序獲取賬號主體的身份信息,獲取程序不合法,可能涉及對潘宏隱私權利的侵害。

潘宏主賬號截圖(抖音截圖)
潘宏答辯稱,李女士僅提交微信群截圖,主張潘宏“在微信群中捏造事實、散布不實言論”,無法證明聊天記錄未經剪輯,沒有證據證明相關言論的發布者是潘宏;李女士提供的直播切片,是剪輯拼湊修改而成,無法證明相關言論是潘宏所說。
潘宏一方辯稱,即使有證據證明言論是潘宏所述,也是網絡卡頓延遲的接收偏差,沒有主觀過錯和主觀故意,沒有產生貶損他人人格、毀損名譽的後果。
一審法院認為,相關視頻內容是潘宏制作、發布,潘宏本人當庭承認視頻中人是其本人,可確認“潘宏愛玩狗”賬號與潘宏關聯;相關微信聊天記錄,語音內容與潘宏視頻講述的內容吻合,潘宏本人未提交相反證據,法院對聊天記錄給予確認。
一審法院確認潘宏侵犯李女士名譽權,判令潘宏在抖音賬號置頂發表道歉,支付精神損失撫慰金119元,但律師費、差旅費的訴求于法無依,不予支持。
對此,李女士提起上訴。2026年8月17日,二審法院審理後作出終審判決。
二審法院認為,潘宏的侮辱性言論引發了眾多負面評論和網絡暴力,侵犯李女士的名譽權,李女士的律師費、差旅費實際產生了,並且是因本案的維權產生,法院應給予支持。法院判令,維持置頂道歉、賠償119元精神撫慰金的判決,並要求潘宏10日內賠償李女士律師費、差旅費共計11000元。
9月26日,記者注意到,潘宏的賬號矩陣已恢復更新。李女士稱,已收到潘宏的賠償,但未看到潘宏履行判決進行公開道歉。
信源: 封面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