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Block Detected!
我们的网站是通过向访问者展示广告来维持的,所以敬请不要阻止页面广告。谨在此谢谢您的支持!
我们的网站是通过向访问者展示广告来维持的,所以敬请不要阻止页面广告。谨在此谢谢您的支持!
在墨爾本東區Glen Waverley,一個在拍賣會上出價最高的賣主以220萬澳元拍下了位于“115 Coleman Pde”的房子。但他卻在之後拒絕簽約購買,讓賣家和房地產中介在氣憤之餘,也幹著急無計可施。
這個賣家是墨爾本的一個精明老道的開發商,他在拍賣落鎚之後,卻拒絕以書面形式確認他的報價。
這個買家要求長達“12個月的結算期”,盡管房子的拍賣條約寫明的是90至120天的結算期。
該拍賣會的地產中介Ievoli先生說,在他的職業生涯中還從來沒有經歷過這種情況。
“我們非常惱火,他(出價最高者)想單方面提出房主不同意的房屋結算交接時間,”Ievoli先生說。

Ievoli先生說,雖然大多數購房者都遵守拍賣條款,但總是有可能出現這樣的情況。
“這已經成為一個日益嚴重的問題,可能不只是發生在Glen Waverley這個區,”Ievoli先生說。
“現在我們需要看維省地產組織(Real Estate Institute of Victoria - REIV)將來如何堵住這個漏洞,以確保賣方權利得到保護。”
Peter Mericka是一名專門從事房屋買賣的資深律師,他指出,目前拍賣系統的問題是“口頭出價”並不具法律約束力,只有在買賣雙方簽署之後書面合同之後才有效。
Mericka先生說:“而賣主現在沒有辦法,免受拍賣出價中標者甩袖而去的困境。”
“賣方又不能抱著對方(出價最高的人)不讓人走,因為無論如何他們之間還沒有簽署任何法律方面的東西呀。”
“買者現在佔據了制高點 - ‘我想要12個月的結算期,如果你不喜歡,我就走開'。”
Mericka先生表示,賣方當然可以考慮起訴,但要在法律上“量化”他的損失。
“你要量化你的損失,而且你的損失要足以把對方告上法庭,我認為沒有人願意這麼做,”他說。
Mericka表示,政府消費者保護部門應該改善房地產拍賣系統,要求參與拍賣的人在拍賣會之前就簽署書面合同,這樣的話出價就有了法律約束力。
信源:澳華網 www.chinese.net.au
(0)
|
|
|
|
凡未注明“来源:澳华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网络媒体,转载目的在于 推荐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