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Block Detected!
我们的网站是通过向访问者展示广告来维持的,所以敬请不要阻止页面广告。谨在此谢谢您的支持!
我们的网站是通过向访问者展示广告来维持的,所以敬请不要阻止页面广告。谨在此谢谢您的支持!
問:我擁有一些股票和兩個房產(其中一個是我的自住房),而且所有這些資產目前來看都獲得了相當大的資本盈利(capital gains)。我想把這些資產留給我的兒子,請問他繼承時是否要繳納資本利得稅-CGT?如果是,那麼他的所繼承的資本成本(capital base)是如何計算的?
答:如果你的這些財產是在1985年9月20日之前購入的,那麼你兒子所繼承的資本成本(capital base)就是你將來死亡日期時這些財產的市場估值。這種情況對他最有利。
當然,你的自住房也是以上面這種情況,同樣計入你兒子的名下的。
但是,你所有在1985年9月20日之後獲得的資產,將被視為由你兒子繼承你當時購買股票或房產時的價格;換句話說,他將繼承你所有的資本盈利(capital gains)稅務責任。
信源:澳華網 www.chinese.net.au
(0)
|
|
|
|
凡未注明“来源:澳华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网络媒体,转载目的在于 推荐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